Home新闻加拿大新闻家住多伦多,住酒店却让纳税人买单?Stan Cho认错后再获有薪职务

家住多伦多,住酒店却让纳税人买单?Stan Cho认错后再获有薪职务

称换髋手术、照顾家庭促成住宿决定,反对党追问:为什么私人方便要公众付钱?

生活不容易,家有幼儿不容易,做完换髋手术更不容易。但对安省省议员Stan Cho来说,公众质疑的核心始终只有一个:这些个人困难,为什么需要纳税人承担酒店账单?

据《多伦多星报》10月27日报道,Willowdale选区省议员Stan Cho因约1.6万加元的多伦多酒店开支辞去内阁职务三个月后,终于公开解释。他表示,住宿决定考虑了家中年幼的孩子、与妻子的商量,以及自己今年接受换髋手术的情况。

他同时承认,这是一次判断失误,没有充分考虑那些在艰难时期拼命工作、努力维持生计的民众,并表示已退还有关款项。

解释可以听,账却不能不算。

普通家庭遇到育儿压力、身体不适和通勤困难,往往只能自己调整工作、压缩开支,或者自掏腰包解决。民选官员拥有公共报销渠道,更应该清楚区分:哪些是履行公务的必要支出,哪些是个人生活的便利。

Stan Cho如今获委任为教育厅长Paul Calandra的议会助理,再次引发争议。安省新民主党领袖Marit Stiles称,这个职位意味着每年增加22,500加元收入。

省长福特则否认这是升职。他强调,Stan Cho失去了厅长职位,已经认错并还款,现在担任的是议会助理。

福特谈的是职位高低,公众追问的却是问责分量:辞去内阁职务几个月后又获有薪任命,是否足以让人相信,这次事件带来了真正的政治后果?

更值得追问的是,酒店账单并不只有这一张。

报道指出,自2023年以来,Brampton East省议员Hardeep Grewal申报的多伦多酒店费用约为2.7万加元;Mississauga–Streetsville省议员、兼小企业事务副厅长Nina Tangri申报接近1.9万加元;Brampton Centre省议员、兼女性社会及经济机会事务副厅长Charmaine Williams申报超过1.5万加元。

这些费用涉及福特任内设立的一项“特殊情况”报销安排。有关申报是否符合规则、审批依据是什么,应当逐项公开说明,不能仅凭金额就认定违规。但如果规则允许住在大多伦多地区的议员以“特殊情况”为由入住市中心酒店,那么规则本身也应接受审视。

什么情况才算特殊?谁来审批?家庭便利与公务需要的界线在哪里?同类申报是否受到一致处理?

退钱处理的是账目,公开透明才能回应信任。

公众不必否认一位议员在康复和育儿上的困难,也完全有权坚持:体谅个人处境,不等于同意由纳税人承担个人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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