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上周刚刚大范围实施新的现金保释制度,要求涉及财务条件的被告在获释后两个工作日内真正交出现金、汇票或银行汇票;加拿大公民自由协会和刑事律师协会随即提起宪法诉讼,指福特政府越过省政府权限、违反《权利与自由宪章》,甚至可能制造“有钱人可以买自由、穷人只能留在监狱”的两级司法制度
【加拿大头条讯】
安省省长福特一直说:
要让犯罪分子更难获得保释。
现在,他真的动手了。
但这项刚刚实施的新政策,可能只运行一个多星期,就要被法院紧急叫停。
安省政府上周正式开始大范围实施:
“现金保释”。
简单来说,如果一个被控犯罪的人获得保释,而法官的保释令中包含财务条件,那么按照安省的新规定:
不能只是承诺以后付钱。
而是必须在获释后的两个工作日内:
真正把钱交出来。
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汇票或银行汇票。
问题来了:
如果一个人符合保释条件,却拿不出这笔钱怎么办?
这正是目前这场法律大战的核心。
加拿大两个重要法律组织已经把福特政府告上法庭,并要求法院:
直接推翻安省的新规定。
如果法院周四不能立即作出裁决,他们还准备申请禁令:
先把现金保释制度紧急叫停!

加拿大50多年前基本废除,安省现在又捡了回来
对很多加拿大人来说,“现金保释”听起来可能更像美国电影里的情节。
原因很简单。
加拿大早在1972年就已经基本放弃这种制度。
加拿大联邦政府当年改革保释制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
现金保释对低收入人士特别不公平。
加拿大后来逐渐形成的制度是:
如果法官认为保释需要附带财务条件,通常可以要求被告或担保人作出财务承诺、提供资产担保。
但是:
不一定真的要先把一笔现金交到政府手里。
安省现在却改变了这一做法。
根据8月中旬正式实施的新规定,如果法院的保释令包含财务条件,这笔钱必须以:
现金、汇票或者银行汇票
实际支付。
而且原则上要在获释后的:
两个工作日内完成。
这让安省成为目前加拿大各省中的一个异类。
全加拿大,目前只有安省采取这种策略。
两大法律组织出手:福特政府根本没这个权
现在向法院挑战安省政府的,是:
加拿大公民自由协会(CCLA)
以及:
加拿大刑事律师协会(CLA)。
两家机构提出的第一个问题非常严重:
这可能根本不是安省政府有权决定的事情。
加拿大宪法对联邦和省政府的权力进行了划分。
刑事法律原则上属于联邦政府管辖范围。
而保释制度本身,是加拿大刑事司法体系的一部分。
两家机构因此认为:
福特政府实际上是在用省级法规改写加拿大的刑事保释制度。
他们在提交法院的文件中称,安省的新规实际上通过取消“承诺付款”的方式:
“违宪地重写了保释法律。”
因为加拿大《刑法》本身要求法院在适用财务条件时,应优先考虑承诺付款,而不是直接要求把现金交出来。
刑事律师协会主席Adam Weisberg表示:
“省政府没有权力做它现在做的事情。”
第二个问题更大:没钱是不是就不能获得自由?
这场诉讼的另一个核心问题,则直接涉及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
《宪章》规定:
任何人不得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被拒绝合理保释。
这就带来了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
假设两个人都被控犯罪。
两个人都还没有接受审判。
按照加拿大司法制度最基本的原则:
两个人此时都应该被推定无罪。
法官也认为两个人符合保释条件。
但是法官同时设置了一个财务条件。
一个人家里有钱。
马上拿得出来。
另一个人没有钱。
拿不出来。
结果可能是什么?
有钱的人回家。
没钱的人继续留在监狱。
这也是反对者认为现金保释制度最危险的地方。
教授猛烈批评:这会制造“两级司法制度”
皇后大学犯罪学教授Nicole Myers对安省的新制度提出了非常尖锐的批评。
她认为,这不仅涉及宪法问题,也可能严重伤害那些:
尚未被定罪、法律上仍然被推定无罪的人。
尤其是低收入人士。
她认为,现金保释最终可能形成一种:
“两级司法制度”。
富裕的人可以拿钱获得审前自由。
贫穷的人即使面对完全相同的条件,却可能因为没有钱而被关押。
她甚至直接把安省这项政策形容为:
“一场灾难。”
并认为背后的主要动力是政治。
美国已经有几十万人因为交不起保释金被关着
现金保释为什么在加拿大司法界如此敏感,美国就是一个现实参照。
美国至今仍广泛存在现金保释制度。
根据报道引用的美国监狱政策倡议组织研究,2023年美国有数十万人在审判前被关押。
其中一些人并不是已经被法院判定有罪。
而是:
他们交不起现金保释金。
这也是现金保释制度在美国长期引发巨大争议的原因之一。
批评者认为,一个人的审前自由在现实中可能变成:
取决于银行账户里有多少钱。
福特政府:我们绝不会为加强保释制度道歉
面对这些批评,福特政府的态度同样非常强硬。
安省总检察长Doug Downey去年宣布改革时表示,政府会确保最终制定的规定符合加拿大宪法。
本月中旬正式推出制度时,他强调的则是:
必须让暴力犯罪者和惯犯更难回到街头。
总检察长办公室发言人Julia Facca上周五更明确表示:
“我们的政府永远不会为加强保释制度所采取的行动道歉。”
这与福特政府近年来一直推动的“强硬打击犯罪”路线完全一致。
但反对者指出:
安省的新规定并不只针对暴力犯罪者或者惯犯。
只要一个被告的保释令中存在财务条件,不论是第一次被控犯罪,还是面对严重刑事指控,都可能受到现金支付要求影响。
因此加拿大公民自由协会认为:
政府一方面不断强调“暴力犯罪”和“惯犯”,另一方面真正推出的制度却覆盖更广泛的被告。
加拿大最高法院其实早就警告过现金保释
这场官司还有一个对福特政府非常不利的背景。
加拿大最高法院过去已经明确对现金保释表达过强烈保留。
2017年,加拿大最高法院在著名的 Antic案 中,对加拿大保释制度作出重要判决。
最高法院明确指出:
现金保释只能在特殊情况下使用。
即使真的需要现金保释,法官设定的金额也应该是:
被告实际上能够负担的金额。
当时撰写一致判决的是后来成为加拿大首席大法官的Richard Wagner。
他特别回顾了加拿大保释制度的历史,并指出:
加拿大国会当年限制现金保释是有充分理由的。
这段最高法院判例,如今很可能成为挑战安省新制度的重要法律依据之一。
周四开庭,可能当天就决定命运
这场官司预计:
周四上午在多伦多开庭。
案件将由安省高等法院法官William Chalmers审理。
加拿大公民自由协会和刑事律师协会要求法院认定安省的新现金保释规定违宪,并将其推翻。
但法院是否会在当天立即作出最终裁决,目前还不知道。
因此两家机构已经准备了第二套方案:
如果周四不能立即判决,就申请临时禁令。
也就是说:
先暂停安省现金保释制度。
等法院最终决定它究竟是否合法之后,再决定是否恢复。
这意味着福特政府去年11月宣布、今年6月完成立法变化、8月才真正实施的新制度:
可能刚刚运行一个多星期,就被法院按下暂停键。
这场官司争的其实不只是“保释要不要交钱”
表面来看,这场诉讼讨论的是:
保释的时候,到底应该实际交钱,还是只需要作出财务承诺?
但背后实际上涉及三个更大的问题。
第一,谁有权制定加拿大的刑事保释规则?
是联邦政府,还是安省政府?
第二,公共安全与被告权利之间的界线在哪里?
一个人被控犯罪,不代表已经被判有罪。
在审判之前,他仍然享有无罪推定和获得合理保释的宪法权利。
第三,也是普通人最容易理解的问题:
一个人有没有钱,能不能决定他在审判之前是回家,还是坐牢?
福特政府认为,必须进一步收紧保释制度,把暴力犯罪者和惯犯留在监狱里。
而挑战者则认为:
政府不能以打击犯罪为理由,建立一个富人和穷人面对不同自由门槛的制度。
现在,这个问题已经不再只是政治争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