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所有与外国政府接触都要登记!关键看是否“受其委托影响加拿大政治或政府决策”;涉嫌秘密干预则转交RCMP及国家安全机构
加拿大新的“外国影响登记制度”正式实施后,不少华人社区人士最关心的问题是:
参加外国使领馆活动算不算“外国影响”?与外国政府官员见面要不要登记?社团接受支持举办活动怎么办?名誉领事要不要登记?议员接受台湾当局邀请访问台湾又怎么算?
加拿大首任外国影响透明度专员(Foreign Influence Transparency Commissioner)Anton Boegman近日接受CBC News采访,对这套新制度的权限和适用范围作出了进一步解释。
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
“外国影响(foreign influence)”并不等同于“外国干预(foreign interference)”。
而新成立的外国影响专员办公室,也不是一个负责侦查间谍或秘密外国干预活动的国家安全机构。

专员首先澄清:我们不能“阻止外国干预”
Boegman表示,新成立的外国影响办公室主要负责的是透明度和登记制度。
换句话说,它的任务并不是侦查所有外国干预行为,更不是负责抓捕涉嫌从事间谍、秘密政治干预或跨国镇压的人。
Boegman直言:
“它不会解决加拿大的外国干预问题。”
他进一步解释,新法律建立的是一种“透明度模式”,其目的并非专门用来发现秘密外国影响、跨国镇压等隐蔽活动。
真正涉及外国干预、秘密行动或国家安全的问题,主要属于加拿大皇家骑警(RCMP)和加拿大国家安全机构的职责。
如果外国影响专员办公室发现某件事情超出自己的权限,Boegman表示:
“我们会把它移交给国家安全合作伙伴。”
因此,可以简单理解为:
外国影响登记制度主要解决的是“公开透明”问题;外国干预、间谍活动和国家安全问题,则由RCMP及国家安全机构处理。
那么,什么才是“外国影响”?
这是新制度实施后最需要厘清的问题。
按照Boegman的解释,外国政府、机构或相关主体在加拿大进行活动,本身并不必然意味着违法。
新制度真正关注的是:
是否有人与外国政府或外国机构存在某种安排,并代表、配合或受其指示,在加拿大开展旨在影响政治人物、政府官员或政府决策的活动。
如果存在这种“影响活动”,就可能需要登记。
而登记本身也不等于违法,更不意味着当事人被认定为“外国代理人”或从事外国干预。
登记制度的核心目的,是让加拿大公众知道:
究竟是谁在代表什么外国主体,试图影响加拿大的政治或政府决策。
Boegman说,新法律的重点是提高合法活动的透明度,并通过公开登记册,让加拿大人更清楚地了解加拿大社会中的外国影响活动。
华人社区最关心:与外国政府有来往,是不是就必须登记?
答案并不是简单的“是”。
从Boegman的解释来看,判断的关键并不是:
“你有没有和外国政府的人接触?”
而是:
“你是否与外国主体存在相关安排,并且正在进行影响加拿大政治或政府决策的活动?”
这一区别非常重要。
例如,社区组织参加外国使领馆举行的文化活动、侨团举办节庆活动、个人与外国官员见面等行为,不能仅仅因为存在接触,就自动认定必须登记。
真正需要进一步判断的是:双方之间是否存在法律所定义的安排,以及当事人是否代表或配合外国主体开展了针对加拿大政治或政府决策的“影响活动”。
因此,不能简单理解成:
“跟外国政府打交道=外国影响=必须登记。”
是否需要登记,要根据具体关系、安排、活动目的和实际行为判断。
什么情况下可能触发登记?
按照新制度的基本原则,如果一个个人或机构与外国政府、外国政府机构或其他受法律涵盖的外国主体存在安排,并代表或配合该外国主体,试图影响加拿大联邦、省级或市级政治人物或政府官员,就可能产生登记义务。
例如,如果某外国政府委托某个人或组织,在加拿大推动某项政策,并要求其接触国会议员、省议员、市议员或政府官员,希望改变政府的立场或决定,这类活动就很可能属于新制度关注的范围。
但如果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外国主体安排,或者根本不存在影响加拿大政治或政府决策的活动,则不能仅仅因为当事人与外国政府存在接触,就认定其必须登记。
Boegman特别强调,具体情况需要逐案判断(case-by-case)。

阿尔伯塔独立运动与美国官员见面,要不要登记?
CBC特别向Boegman提出了一个现实案例。
如果支持阿尔伯塔独立的人士前往华盛顿,与美国政府官员举行会议,这究竟属于外国影响,还是外国干预?
Boegman没有简单回答“是”或“不是”。
他说:
“这取决于实际发生了什么,我们会对每一个案例进行评估。”
如果会议中确实存在法律所定义的“影响活动”,就可能属于必须登记的活动。
但他同时明确表示:
如果不存在影响活动,那么按照《外国影响透明度与问责法》(FITAA)及其法规,就不属于需要登记的活动。
这一解释实际上进一步说明:
与外国政府官员见面本身,并不是判断是否需要登记的唯一标准。
关键仍然是双方之间的具体关系以及究竟进行了什么活动。
台湾相关活动也在法律范围内
另一个值得加拿大华人社区关注的问题涉及台湾地区。
CBC指出,多年来,驻加拿大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Canada)曾多次资助加拿大国会议员前往台湾地区访问,而该机构此前并不属于加拿大联邦游说专员的监管范围。
对于新制度是否适用于台湾当局开展的影响活动,Boegman表示:
“据我的理解,与台湾当局有关的影响活动将受到这项法律的规范。”
也就是说,新制度并不是只针对某一个国家或地区。
判断是否需要登记的核心仍然是有关外国主体、双方安排以及是否存在针对加拿大政治或政府决策的影响活动。
外国“名誉领事”可能需要登记
加拿大不少社区都有外国政府任命的名誉领事(Honorary Consul),其中一些人过去还曾担任加拿大政治人物或政府官员。
那么,他们是否需要登记?
Boegman表示,正式获得外交认证的外交官通常不需要登记。
但是,名誉领事并不一定享有同样的豁免。
他解释说,据他的理解,名誉领事并不是该国正式外交使团的一部分,也没有与正式外交官完全相同的外交认证。
因此:
如果一名名誉领事与外国主体合作,并开展法律所定义的影响活动,那么很可能需要登记。
不过,Boegman再次强调,这类情况仍然需要根据具体事实逐案判断。
谁可能需要登记?
根据目前实施的制度,任何个人或组织,如果与外国政府或相关外国主体存在受法律涵盖的安排,并代表或配合该外国主体,试图影响加拿大联邦、省级或市级政治人物或政府官员,都应当认真判断自己是否存在登记义务。
加拿大公众则可以通过公开登记系统查询相关资料。
这意味着,新制度不仅涉及渥太华的联邦政治,也可能涉及:
省政府、市政府以及地方政治和公共决策。
对于长期与各级政府打交道的商会、社团、公共事务机构、顾问、游说人士以及部分社区组织而言,这一点尤其值得注意。
不登记最高可罚100万加元
新制度并非单纯的自愿披露制度。
违反登记规定可能面临处罚。
根据CBC报道,违规罚款由250加元至最高100万加元不等。
因此,对于确实与外国政府或相关外国主体存在合作关系,同时又在加拿大从事政府关系、政治沟通或政策倡议的人士和机构而言,不能简单将这套制度视为象征性规定。
原住民领袖暂未纳入相关法规
国会此前通过的立法原本要求,将针对原住民领袖的影响活动纳入制度。
但今年夏天公布的具体法规中,并没有最终纳入这一部分。
Boegman表示,这是加拿大公共安全部作出的决定。
据他的理解,当时没有足够时间完成将原住民政府纳入新制度所需要的充分沟通和咨询。
这一问题未来仍可能调整。
“登记”不等于“外国干预”,更不等于犯罪
对于社区人士来说,这可能是理解整套制度最重要的一点。
加拿大建立外国影响登记制度,并不是说所有登记人士都是“外国代理人”,更不能把“登记”直接理解成涉嫌犯罪。
新制度试图解决的核心问题是:
透明度。
也就是说,如果有人代表或配合外国政府等外国主体,在加拿大从事影响政治人物或政府决策的活动,公众应该有权知道这种关系。
而真正涉及秘密操纵、非法外国干预、间谍活动、威胁或跨国镇压的问题,则属于完全不同的国家安全层面,将由RCMP和相关国家安全机构调查处理。
社区人士可以记住这三个判断问题
对于加拿大华人社团、商会、社区领袖、活动组织者以及经常与外国使领馆和加拿大各级政治人物往来的人士而言,可以先从三个问题理解新制度:
第一,我是否与某个外国政府、政府机构或法律所涵盖的外国主体存在某种安排?
第二,我是否代表、配合或按照该外国主体的安排开展活动?
第三,这些活动是否旨在影响加拿大联邦、省级或市级政治人物、政府官员或政府决策?
如果答案涉及上述情况,就应该进一步查看是否产生登记义务。
相反,单纯参加文化活动、与外交官见面、出席招待会、进行一般社区交流等,并不能仅凭这些事实就自动得出“必须登记”的结论。
最终仍需看双方的关系、安排、活动性质以及是否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影响活动”。
新制度刚刚上路,规则未来还会调整
Boegman本人也承认,这是一套全新的制度,现在不可能已经解决所有灰色地带。
他说,随着制度实施,加拿大将观察法律实际上覆盖了哪些活动、哪些地方存在不足,并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更新。
换句话说,未来一段时间很可能仍会出现大量具体案例,进一步界定:
什么属于正常的国际交流,什么属于需要公开登记的外国影响活动,以及什么已经越过界线、成为需要国家安全机构介入的外国干预。
对于加拿大华人社区而言,与其把新的登记制度简单理解为“外国代理人法”,更准确的理解应该是:
加拿大正在建立一套公开披露机制——重点不是禁止与外国政府交往,而是在涉及影响加拿大政治和政府决策时,要求相关外国关系更加透明。


